海宁市高生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8月1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桐乡市新宇漂染有限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(2014年8月1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桐乡市缤利贸易有限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(2014年8月1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台州市博宇压缩机有限公司,注册号:331004000012667,法定代表人:王道来,拟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,清算组负责人:王道来,清算组成员:王道来、施秀芳,特此公告。台州市博宇压缩机有限公司清算组2014年7月29日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台州市椒江和盈建材有限公司,注册号:331002000086589,法定代表人:叶冬青,拟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,清算组负责人:叶冬青,清算组成员:叶冬青、卢善富,特此公告。台州市椒江和盈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2014年7月29日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台州市椒江鼎盛文化礼仪用品有限公司,注册号:331002000036820,法定代表人:郑锡军,公司因依法被吊销,拟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,清算组负责人:郑锡军,清算组成员:郑锡军、郑志芳,特此公告。台州市椒江鼎盛文化礼仪用品有限公司清算组2014年7月29日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金华市金东区新建木制品厂 (普通合伙)注册号:330703000006980法定代表人:鲍德勋,拟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,清算组负责人:鲍德勋、沈爱建、朱景良,特此公告。华市金东区新建木制品厂(普通合伙)清算组2014年7月29日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佳盈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市欧信包装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市森磊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嘉兴智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,本公司解散,公司成立清算组,对公司债权、债务进行清算。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丹诗诺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市宏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07月29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市嘉宏纸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嘉兴天长地久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章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,湖州赵孟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章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,湖州炫泰贸易有限公司已进入注销前的清算程序,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,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台州市黄岩银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,注册号:331003000101551,法定代表人:黄洁涵,拟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清算组负责人:黄洁涵,清算组成员:黄洁涵、符雅萍,特此公告。台州市黄岩银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7月22日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临海市驼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德清南方家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迪文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嘉兴大乐计算机有限公司经2014年7月11日股东会决议解散,公司成立清算组,对公司债权、债务进行清算。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,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岱山县仇江门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决议解散企业,并于同日成立了企业清算组。请企业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,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。(2014年7月22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海宁万兴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市奇畅纸杯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瑞吉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嘉兴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市衡欣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市夹山第三石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嘉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美域高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德清县金尔特炼白厂(普通合伙)合伙决定书已决定解散本企业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伙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合伙企业清算人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市陈氏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海宁东菁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浙江奥斯利服饰有限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(2014年7月18日《市场导报》第19版)
台州市景鹏劳务有限公司,注册号:331021000157855,拟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企业清算小组申报债权,清算组负责人:丁思志,清算组成员:丁思志、易春成、潘晓云、江晟恺,特此公告。台州市景鹏劳务有限公司2014年7月15日(2014年7月15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桐乡市平达经贸有限公司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(2014年7月15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浙江东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董事会决议注销,公司现已成立了清算组,负责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工作。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。联系人:陈庆辉,联系电话:13705735388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5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嵊州市鑫彩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5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章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,湖州泰染化工有限公司已进入注销前的清算程序,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,特此公告。(2014年7月15日《市场导报》第21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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